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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名: 強暴:一個愛的故事

          (Rape: A Love Story)


作者: 喬伊斯-奧茲 (Joyce Carol Oates)


譯者: 廖婉如


出版: 二魚文化


故事大綱:


1996年7月4日

在一場熱鬧煙火party之後   她媽媽輕柔地在離婚的 馬-科西 臉上一吻

然後婉拒了他開車送她們一程的好意    她說:"今晚我們母女想散步"

於是在離家五分鐘遠的公園內    她媽媽被一群嗑了藥的年輕人輪暴

然後將她拋棄在公圓船屋裡    腦內出血  下體流著一灘黑色的"血"    奄奄一息

她則因為躲在獨木舟夾板下沒被發現而逃過一劫

那年她十二歲   童年結束在那個晚上   


後來經過她的指認和警方的採樣    有數名的"嫌疑犯"  幾乎都是一些有案底的壯漢

但是她年紀小   媽媽又經過太大身心上的打擊而有嚴重憂鬱症加上幾近失明

在法庭上根本無法對抗那些將精液留在她媽媽體內的人

連法官和陪審團都站在他們那邊....更不要提他們合資請來的律師了


那個律師說:"這只是一場沒有成交的買春行為     她在公園內誘惑這群因為狂歡嗑藥的年輕人

她還帶著她女兒呢!   雛妓半價

她平常穿著打扮跟開放的言談    大家都是知道的....根本沒有強姦這回事

這是情投意合   雙方同意的性行為

性交之後呢~她卻獅子大開口   雙方在價錢上談不攏    她一氣之下呼了他們巴掌

年輕氣盛的男孩們禁不起挑釁才會還手    但他們絕沒有造成如此嚴重的傷害

她身上的傷絕對是後來的其他什麼人造成的"


還好....還好....

雖然在法庭上沒有獲得當權者的支持       生活上也受到加害者親屬和公眾輿力的打壓

(他們都說: 一切都是她自找的~看看她)

但是那個刑警用他的方式和他的槍法申張了正義

該死的.....通通都死了!!!

她真是愛他...不管他們年齡的鴻溝有多深多大   更遑論他有太太和兩個小孩

他也好像有點心動(所以為她們母女報仇)   就在那個發現她神情恍惚坐在公園裡那個夜晚


後來...

媽媽嫁到遠方去了   嫁給了朋友介紹的一個男人 

馬-科西  自從媽媽被欺負之後再也沒辦法好好愛她

她也在多年後嫁到紐約去  


 


 


哈哈....故事說完了  結束得很錯愕    因為敘事者功力太差又沒耐心鋪陳收網


但我接下來要講的才是重點...這本書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圖書館找來看


或者來找我借   反正現在書還在我手上  XDDD





我喜歡作者的筆法...有時候很直接的描述


有時又像是從不同人的角度和時空來呈現一個事件的前因後果


但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還是那個律師那番話....還有那些罪犯家屬的態度




站在被害者的角度   這些人毀了這對母女的一生   那些在"深處"的傷是永遠無法被治癒的

想想看就好~被性騷擾摸屁屁就覺得男性真是可怕了    何況是被輪暴+重傷害


然而站在那些親屬的角度呢    這對母女毀了這些家庭

不管這些罪犯出發點為何    罪行如何令人髮指    可是這些家庭因此破碎/破產也是不爭的事實

主角甚至在當下應該被"處理"掉    就不會有後來的告密了

天知道這個女的那晚穿得那麼露   簡直就是在引人犯罪!  怎麼可以把錯全推到他們頭上?


至於律師....真的很聰明   難怪收費那麼高  (其中一個罪犯還說早知道這麼好賺當初就去當律師了)

可以把 是 非 對 錯 操縱在手中


事實上   每個人的道德標準如此不一    每把尺的刻度都不一樣

本來對同一個事件就會有不同解讀法

雖然現在強暴已經被從   告訴乃論罪   中提出來了

堅持"強暴是因為受害者勾引犯罪"這種想法的還是大有人在


那通姦呢?    我想到了之前讀到的"No Name Woman"

一個丈夫離家多年後懷孕而自殺   然後從此不再被提及的女人


大家第一個想到的或許是~在1924那個年代...有這個下場是正常的

但她的姪女的解讀卻很有趣   她覺得 這是否也是另一起強暴案?


她說adultery is luxurious.  通姦是奢侈的

因為在那個年代...保守   窮困   為了家庭為了生計忙碌的年代

女性通常不會為了生理上的快感犧牲她的其他所有

也許他是她生意上要往來  不能得罪的老板

也許他是她織好布要販賣的代理商

總之他威脅她   而她妥協了

才會在一次又一次的被強迫性交之後懷孕...




她是否應該為了貞節嚴詞拒絕?  還是他太壯碩以至她無法抵抗?

可是丈夫漂洋過海離家那麼久  (偷渡到美國了)   內心又好像有點寂寞難耐....

是欲拒還迎? 還是力不從心?


而當我遇上強暴犯的時候該怎麼辦呢?

試著逃跑會不會被從腦後開一槍?   那麼試著讓自己"樂在其中"會不會比較好過一些?

也許我該先評估他的心理狀態= =+


如果是單純慾求不滿想要發洩一下的

( 就是因為某些因素沒人要跟他fxck的)

也許可以考慮講些話弄得他昏頭轉腦然後踢斷他的xx之後  迅速逃逸+報警


如果加上有些變態   或者有武裝的話.....

我還是直接替自己多念幾次往生咒比較乾脆吧   哈哈哈!!!!




kidding....


總之....結論就是沒結論

伴侶之間   有時單方面的"性"慾高張而產生的    不情願的交媾   是否也算是一種強暴?

暴力行為 (ex:家暴)    有時你來我往   加上一些複雜的情感因素    總是難以猜測想像

要遇上了才會懂吧    我還太年輕...


 


 




ps-最近瘋狂在看Sex and the City 

 這方面突然變得開放起來  哈哈

 超長一篇文  謝謝收看=ˇ=+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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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nebir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